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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老汉8年杀害17人,将肉拿去市场卖,自称是“鸵鸟肉”引哄抢

发布时间:2023-08-08 11:17:55 来源:互联网

【走进案件】

我们常说同类不相食,人们就算是饿极了,也不会选择去吃人肉。因为,同类相食带来的不仅是心理上的隔阂,还有生理上的疾病。

而就在云南省,案件发生在2012年,一个名叫张永明的云南老汉杀害了许多人,还将人肉拿至市场里,对其谎称是“鸵鸟肉”来卖出去。

老汉张永明出生在云南晋宁的一个小村庄,他的童年过得并不幸福。自他有记忆始,父母就经常吵架互殴。


(资料图)

原生家庭的不幸福带给张永明巨大的心理创伤,父亲对他与母亲那是非打即骂的。母亲在背后偷偷抹泪,但是又因为没有经济来源,不得不像菟丝花一样依附于他的父亲。

带给他的童年阴影让他在长大成人的道路上逐渐扭曲,他的脾气也遗传了父亲,看起来相安无事,实际上脑子里常常有毁灭的想法。

这么久以来,张永明才交了一个朋友,名叫杨树荣,他们结伴上班,朝夕相处。可骨子里不安分的张永明哪能是真心在交朋友呢,他早就计划好了谋杀杨树荣。

在一天的劳作后,张永明就对杨树荣进行了惨绝人寰的杀害。在杨树荣的家人报警后,警察也是立刻就锁定了张永明。

尽管张永明极其狡猾,不断地为自己开脱。最终,他还是被判处了死缓。在服刑期间,因为表现良好,他只是服刑20年。

出了监狱后,他更加压制不住心中想要杀人的念头了。牢狱之灾锻就的是他异于常人的心理,自此,他开始了一连环的杀人。

每次杀完人后,他都会将人肉腌制好,拿到市场上卖。当有人问及这东西是什么时,他就会说这是秘制的鸵鸟肉,因为稀奇,这“鸵鸟肉”很快就会被买光。

因为犯罪现场被破坏,警察很难找到犯罪嫌疑人。但是,经过长时间的侦查,,张永明还是被警方抓到了,在审讯下,张永明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此案一出,震惊了世人。那些买过“鸵鸟肉”的人也懊悔无比,毫无疑问的,张永明被判处了死刑。

【走进法律】

张永明的所作所为可谓是罪大恶极!这样的恶人被惩戒,人们都说是老天开眼,而他死不足惜。在被张永明杀害的群体中,有男人也有女人,有老人更有青少年。他们有些可能是初放的花朵,还没来得及好好地了解这个世界,就在残害下被迫地闭上了双眼。

张永明的犯罪行为也可谓是情节极其恶劣!我们常常看到的杀人有关案件,不然就是凶手无意间杀了人,要不然就是处心积虑地报复。但是,张永明的杀人行为是无差别地、连续的。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相关条例,明确规定了,故意杀人罪,就是指故意地、非法地剥夺他人的生命的行为。

其构成要件是直接或者是间接地作用于被害人的肌体,致使被害人的生命非自然地终结。就比如,在本案中,张永明的行为是用刀斧等锐利的工具从背后袭击被害人,导致了被害人的死亡。

再比如,往酒杯里添加可致人死亡的毒药,从而导致了被害人的死亡;这些行为,都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以及,施害者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导致被害人的死亡,对被害人死亡的这种结果抱有希望、追求的态度,放任被害人死亡这种结果的发生,这也是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之一。

此外,如果行为人心理上认为自己是在正当防卫的,哪怕是假想的防卫,也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我国的《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明确地规定了,犯故意杀人的,应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或者是死刑。

此外,张永明的犯罪行为还可能涉及了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罪,张永明在残忍地将被害人杀害后,分尸还将尸体拿去卖,让人们来哄抢人肉。

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就有相关的规定,侮辱尸体罪,即是指用毁损、涂划、践踏、猥亵、暴露等方式损害尸体的尊严,又或者是伤害了有关人员感情的行为。

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涉嫌了此罪的,应该被判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

张永明的犯罪行为可谓是丧心病狂、穷凶恶极。这固然有他成长道路上家庭不幸的缘故,但是,这也不是他走上犯罪道路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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