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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速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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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和中共保定市委办公室、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202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进计划的通知》(保办〔2023〕12号)等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保定市产业促进服务中心8名,保定市项目建设服务中心10名,保定市京津冀现代农业协同创新发展服务中心5名,保定小学15名,保定市高新区第一中心学校53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公开招聘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招聘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所需具体条件等详见《保定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一),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11日至2005年8月11日期间出生);《岗位信息表》中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工作经历和技能等条件。除《岗位信息表》有特殊要求外,专业审核以毕业证为准。
6、考生须在2023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留学回国人员须在2023年7月底前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7、严格落实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应聘教师岗位的,须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8、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0、凡涉及到年龄、学历、工作时间、工作经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8月11日)。在大学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1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12、本次招聘《岗位信息表》中标注直接面试的岗位,完成网上报名和审核后,考生不参加笔试,通过资格复审后直接参加面试,面试分数为个人综合成绩。
13、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名须经原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证明。
(二)本次招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在读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所列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部分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招聘程序如下:
(一)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网上缴费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直接面试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他所有岗位设置开考比例2:1,当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2:1时,则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适时发布补充公告。报考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已经交费的,将原路径退还到考生账户。
2、报名网址: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s://rsj.baoding.gov.cn/下同)“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
3、报名时间:2023年8月14日9:00至8月19日17:00,审核截止时间:8月20日12: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20日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
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免影响报名应聘。
4、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详细全面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岗位条件等,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人员须阅读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本《公告》及《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重要标识,请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考生按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并严格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得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重新提交或放弃;“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6)审核通过后,考生通过支付宝扫码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网页提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考生缴费后请再次登录系统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及缴费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等。
注: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由于网络拥堵卡顿等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报名截止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完成网上缴费,而后在8月27日下午14:00至17:00到保定市东二环人才大厦一楼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
具体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出具的贫困证明或经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盖章的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符合减免条件的,报名考务费于审核结束后原途径返还考生缴费账户。
(8)考生务必牢记报名缴费截止及打印《笔(面)试准考证》、考试等重要时间,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
1、考生通过报名并缴费成功后,进入笔试环节。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8月24日9:00至2023年8月25日17:00,笔试时间:2023年8月27日上午9:00至11:00。具体时间、地点、场次及注意事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科目
此次笔试按照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法组织实施,在标准化考场进行。
①综合类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
②教育类包括《教育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及综合常识等。
教育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等。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每类考生以上两科分别合并为一张试卷,各约占卷面分值50%,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答题卡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考生须规范填涂答题卡,因个人填涂不规范导致读卡困难等,后果自负。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3、应聘人员按《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及《笔试准考证》中“考生须知”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未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可先进行考试,笔试结束后到考点办拍照留存;未携带笔试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再进入考点。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
4、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数值分别为参加本次考试同类岗位所有考生平均得分的60%。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取消后续资格。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同笔试成绩一并公布。按各招聘岗位1:2比例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
5、设置开考比例的岗位达不到比例的,对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程序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
6、2023年8月31日前,考生登录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三)资格复审
1、9月1日-9月2日,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地点见资格复审公告。
2、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并根据《公告》及《岗位信息表》要求提供相匹配的证书、证件、证明和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自行打印)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应聘且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3、复审合格即进入面试程序。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按时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并依据本岗位笔试成绩顺序递补。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任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后续或聘用资格。
4、报考《岗位信息表》中直接面试岗位的考生按要求同期参加资格复审。
(四)面试
1、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9月6日9:00至2023年9月7日17:00,面试时间:2023年9月9日,面试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式和内容。
(1)综合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10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3道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
(2)教育类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时间10分钟(面试前有9分钟的备课时间)。试讲内容在通用教材中随机抽取(面试前公布教材版本),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教学能力、教学方法、授课逻辑性、专业知识、教态语态、板书设计等。同一专业编为同一组别,同一半天,试讲同一内容。应聘此类岗位所有专业的所有考生均不得将音乐、体育器材及教具等带入考场,否则视为违纪。
3、面试考生分组。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一般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部分岗位由于面试人员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形分组的方法,并将招聘计划均分到各组,按组录取,哪组出现空缺,在那组顺延递补。
4、面试有关要求。考生在入闱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
5、面试成绩。面试打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面试成绩每半天在面试地点公布一次,面试结束后当天19:00之后考生可登录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查询个人综合成绩、是否进入体检程序等。
6、综合成绩。
(1)综合类岗位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不计总成绩。
(2)教育类岗位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不计总成绩。
(3)直接面试岗位个人总成绩=面试成绩。
(五)体检
1、各招聘岗位,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岗位信息表》中有规定的首先从其规定,其次按照以下顺序:面试成绩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层次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年龄小的。
直接参加面试的岗位个人总成绩并列的,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岗位信息表》中有规定的首先从其规定,其次按照以下顺序: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层次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年龄小的。
2、体检由市人社部门组织,体检医疗机构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实施,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集合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3、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复检不合格者,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核
考核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接到考核通知后,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及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任职资格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照个人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1、依据各招聘岗位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被举报取等原因消聘用资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决定是否聘用。
3、对公示无异议并明确岗位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各一式三份,加盖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市直事业单位报市人社局审批,高新区的按照管理权限、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待遇及管理
根据《拟聘人员通知》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办理增编、增人、工资、保险、劳动关系转移等手续。新聘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相关事宜
(一)条件设置及咨询
1、考生在报名时,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
2、报名资格条件向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咨询,网上报名操作中的技术问题向保定市人社局咨询。
(二)纪律监督
1、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2、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附件2)等处理。
3、招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三)其他事宜
1、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此次考试违规违纪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工作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错过考试、考察、递补等招聘环节的,自行承担责任。
4、本次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312-5037344;
保定市产业促进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312-3088552;
保定市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312-3088552;
保定市京津冀现代农业协同创新发展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312-3229118;
保定小学咨询电话:0312-3132163;
保定市高新区第一中心学校咨询电话:0312-6786506;
附件:1.保定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详情登录
http://222.222.176.217:81/web/wenjian/20230811175929.html
涿鹿县2023年硕博人才引进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充分发挥高学历青年人才在建设美丽幸福和谐新涿鹿、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涿鹿篇章中的示范带动作用,现就实施涿鹿县2023年硕博人才引进工作公告如下:
一、引进名额
全县计划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共48名,详见《涿鹿县2023年硕博人才引进需求信息表》(附件1)。查询地址:涿鹿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zjkzl.gov.cn/)及报名系统(https://s.nuoyoukao.com/s/23338)
二、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为2019年以后毕业获得),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2. 博士、硕士研究生,研究生阶段不限毕业院校,本科阶段要求为全日制本科(不含专接本);
3. 留学回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在国内取得本科学历的,本科阶段要求同上;
4. 报考人员均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
5. 每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请慎重选择岗位,填写报名表,一旦审核通过后,将不能再作修改;
6. 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7. 所学专业必须与用人单位需求专业对口(报考公共类岗位的博士研究生不限专业),同时具备各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涿鹿县2023年硕博人才引进需求信息表》(附件1);
8.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适应岗位需要,服从组织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未解除的;
2. 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作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3. 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 在读学生(即:2024届及以后毕业生);
5. 在涿鹿县机关、群众团体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已经工作的(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特岗教师、社区工作者等);
6. 未经原单位同意或行业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7. 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岗位要求
招引岗位具体要求见《涿鹿县2023年硕博人才引进需求信息表》(附件1)。
1. 留学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以报考该岗位(由报名职位所属主管部门进行判定)。
2. 专业要求写××类的,指该专业名称所对应的专业类(判定原则参照《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目录》)。
3. 学历学位低限,指引进需求信息表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为报考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最低学历学位要求。
(四)回避制度
硕博人才引进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5)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涿鹿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zjkzl.gov.cn/)和报名系统(https://s.nuoyoukao.com/s/23338)向社会公开发布人才引进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 报名时间:2023年8月21日9∶00—8月25日17∶00
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https://s.nuoyoukao.com/s/23338报名,报名费每人100元。
3. 缴费时间:2023年8月21日9:00—8月26日17:00,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 报名操作流程:
(1) 报名:报考人员于2023年8月21日9:00—2023年8月25日17:00使用电脑端登录https://s.nuoyoukao.com/s/23338报名。进入后注册个人信息,申领报名号(务必牢记,建议拍照留存)。重新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照片(5kb—30kb、类型为jpg、jpeg),完成后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逾期报名无效,各位考生请合理安排时间。报名时,每名考生只能选择1个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 报名材料:
①《涿鹿县2023年硕博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
②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包括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包括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
③已与现工作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
④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学业成绩单;
⑤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3)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完善个人信息后提交报考申请,等待资格初审结果。报考申请提交成功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进行资格审核。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笔试
1. 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考试时间在报名系统网站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系统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按要求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没有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
2. 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安排详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 笔试方式及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成绩按百分制量化计算。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能力素质。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4. 成绩查询:笔试结束两周内,在报名网站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和证件审核时间、地点,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
5. 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即: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考试总体情况划定。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硕博人才引进岗位需求和笔试成绩,分岗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面试人选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四)资格复审
专项资格审查小组对面试人选的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审核。审核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材料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依据本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进入面试(递补时,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五)面试
1. 面试时间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面试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
2. 公共岗、医学岗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考生的专业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工作能力以及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应变等方面的能力。教师岗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考生的学科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的能力。
3. 面试由具有面试资质的人员组成评委会。面试时,由参加面试的人员抽签决定次序,按百分制量化计分,评委当场打分(保留两位小数)、亮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得出平均分为应试者的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4. 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面试结果当天公布。考生成绩并列时,按照博士研究生,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的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为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的毕业生,本人、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为涿鹿县的顺序优先录用,进入定向考察环节。面试设置最低分数线60分,得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六)定向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和岗位需求,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通过审查档案、函调等方式对拟引进的硕博人才进行考察。如有考生进入定向考察环节放弃的,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按报考岗位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递补),进入定向考察环节。
(七)组织体检
组织拟引进的硕博人才到定点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报考岗位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对递补者需先进行定向考察,通过后再组织体检,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递补)。
(八)会议研究
提交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研究,确定拟引进硕博人才名单。
(九)社会公示
拟引进硕博人才名单在涿鹿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实的,取消引进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引进手续。
(十)办理手续
引进的硕博人才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引进手续,落实相关待遇。
四、相关待遇
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统一解决事业编制。引进的高学历人才在涿鹿县工作并签订5年以上工作协议,可享受住房补贴。引进的985、211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每月发放1000元房租补助,从到涿鹿县工作之日算起,发放5年。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由县财政给予15万元住房补贴(分5年发放,每年3万元),每月享受500元学位补贴。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直接纳入涿鹿县燕赵英才服务卡保障范围。
五、有关要求
引进硕博人才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满方可办理调动手续。报名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如出现报名资料弄虚作假、隐瞒个人身份信息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视情节轻重,县委组织部将采取批评教育、取消聘用资格、出具不良记录证明存入个人档案等方式进行组织处理。
六、其他事项
1. 考生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和办理聘用手续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2. 进入拟聘用人选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3. 资格审核贯穿招引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存在不符合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 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
5.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七、考核管理
对引进的硕博人才实行动态管理,各主管部门每年对其进行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考核不胜任者,取消相关待遇。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涿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313—6521042
附件1:涿鹿县2023年硕博人才引进需求信息表
附件2:涿鹿县2023年硕博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附件3:诚信承诺书
附件4:填表说明
附件1:涿鹿县2023年硕博人才引进需求信息表.xls
附件2:2023年硕博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填表说明.doc
详情登录
http://www.zjkzl.gov.cn/single/14/26252.html
邱县2023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结合乡镇全额事业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要求,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面向社会统一招聘方式进行。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选择岗位、聘用等步骤进行。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邱县乡镇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0名,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20名,定向招聘岗位4名,分别为:
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30名,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14名,定向招聘岗位3名;
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0名,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6名,定向招聘岗位1名。
所有岗位聘用后原则上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凡涉及到学历(留学回国人员须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至2023年8月18日。
“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 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 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1年8月18日及以后毕业)、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 普通高等院校在校期间入伍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 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1年8月18日及以后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定向招聘岗位”是指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
1.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参加河北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以及在河北省服务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暂未取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关证明的,最晚在考核环节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合格证等材料,否则取消聘用。
2.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河北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河北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 “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3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 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8日至2005年8月18日期间出生);
6.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 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二)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 现役军人。
2. 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学位报考。
3.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三)不得应聘人员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 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回避规定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5.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8月9日至8月17日,在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uxian.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纳考务费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网址:见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目下《报名通知》(2023年8月18日8:30前发布)。考生可在《报名通知》内复制报名系统地址链接进行网上报名。
2.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8日8:30至8月24日17:30。
3. 资格初审及缴费: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经招聘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5日12:00(报名时间结束后第二天上午12:00)。
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5日17:30(报名时间结束后第二天下午17:30)。
4.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招聘岗位条件。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考生应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在未审核之前,发现信息填报错误的,可自行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根据提示的驳回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被锁定,不能再修改;8月24日17:30考生信息锁定,驳回修改端口关闭,考生不能自行修改报名信息;审核状态为“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也不能再修改信息(建议考生切勿在接近报名截止时间时报名,一旦发生误填、错填、耽误缴费等情况将无法修改)。
(4)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考务费的支付,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
(5)进入报名界面以后,考生可以实时查看各岗位报名情况(含未交费人数)。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资格复审时间、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考生在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5. 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时允许该岗位已报名的考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如考生放弃改报或无法改报的,将全额退还报名考务费。岗位核减及取消情况在邱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6.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缴费,待笔试考试结束三个工作日内到邱县县委组织部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出具的贫困证明或经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盖章的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
1. 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考试时间共120分钟。笔试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共同组成。
2. 笔试分值。每科分值100分,满分20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90分。单科0分或者总分低于9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3. 笔试要求。笔试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笔试地点见邱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考生须按通知要求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4. 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之比不高于3: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邱县人民政府网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在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资格复审确认单》在报名系统自助打印。考生需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以下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 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笔试准考证。
2. 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境外)学历考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3.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需提供“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相关证件(证明材料)、退伍证等。
4. 近期蓝底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5. 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 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报考同岗位笔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由高到低的顺序对考生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邱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面试
1. 面试要求。《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面试地点见邱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考生须按通知要求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 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每名考生面试时间8分钟。
3. 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组织协调、决策分析、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基本素养以及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等。
4. 面试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
5. 面试打分。评委对考生的面试进行打分,打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面试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6. 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考点现场公布。考生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邱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7. 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或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时间、地点等要求在邱县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
因体检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核
考核主要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审查人事档案、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因考核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体检、考核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选择岗位
依据报考岗位总成绩排序,拟聘用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选岗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或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选岗顺序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岗顺序。
(十)聘用
1.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2.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打印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未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凡因个人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结合岗位性质,本次招聘岗位主要面向热爱乡镇工作,有意愿扎根邱县、服务基层的返乡大学生。
(五)本公告由中共邱县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因工作需要,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并报上级部门批准,有权对招聘程序和招聘环节作出调整。
政策咨询电话:0310-8350030 (邱县县委组织部)
监督举报电话:0310-8366010 (邱县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时间拨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邱县2023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docx附件2邱县2023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docx
详情登录
http://www.qiuxian.gov.cn/xwzx/gggs/202308/t20230808_1927841.html
献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复审、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数量和岗位
根据上级批复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此次公开招聘共有招聘岗位63个,招聘工作人员132名。各招聘单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献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3年7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限户籍;其他报考人员除报考招聘单位要求不限户籍的岗位外,须具有献县户籍。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证书等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凡涉及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三)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2.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3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志愿者。
3.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4.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6.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的学生;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献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xianxian.gov.cn/)面向社会发布《献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不少于2个工作日。2023年8月19日上午9:00开始公开招聘报名工作,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下午5:00。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可登录献县人民政府官网下载《献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两份),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户口本(要求复印户主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6张;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县人社局二楼大厅报名。
按照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每人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3.开考比例
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并通知报考该岗位人员。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与面试两部分。考试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命题、阅卷由县人社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考试测评机构实施。
笔试科目:
第一类(教育类):教育类招聘岗位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教育教学相关知识。
第二类(综合类):综合类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
第三类(卫生类):卫生类招聘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
具体笔试时间及考场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8月25日,地点在献县人社局二楼大厅。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成绩在献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生笔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由县人社局严格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冀人社字〔2014〕25号)组织实施,采取异地命题、外聘评委、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的方式进行。评委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入闱封闭管理,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教育类岗位采取分专业试讲的方式进行;综合类、卫生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者的适岗能力、职业素质和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面试成绩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
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及相关事宜、面试考场地点和面试成绩在献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四)综合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同一岗位末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者,采取依次按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则另行加试。在此后的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公示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也按照此排名顺序确定。
综合成绩在献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五)体检
体检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根据招聘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六)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主要审核报考人员个人档案等相关材料原件。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无故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七)考察
资格复审同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报考条件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八)公示、聘用
对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献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九)待遇
献县人民医院、献县中医医院经批准聘用的人员纳入控制数管理,其他单位经批准聘用的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所聘用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的,服务期间不可离开工作岗位。
六、有关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复审、考察、报到等情况,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七、组织机构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2023年献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附件:1.
献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
献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
详情登录
http://www.xianxian.gov.cn/xianxian/c100921/202308/62e8055ac0ec417b95e1348cbb0b0761.shtml
临漳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医护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经临漳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本次公开招聘的单位为临漳县教体局、卫健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四、招聘岗位、人数
1.本次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334人,其中非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招聘166人,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招聘167人,定向招聘1人。
2.本次招聘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78人,其中非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招聘38人,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招聘39人,定向招聘1人。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见附件《临漳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临漳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教育类)、《临漳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卫生类)、《临漳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条件表》(卫生类)。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1年8月16日及以后毕业)、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期间入伍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1年8月16日及以后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五、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8月16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16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5.凡涉及到年龄、学历、职业(执业)资格、户籍、服务期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进行报名,最晚在2023年8月31日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6.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条件;
8.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9.考生应具有邯郸市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邯郸市。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邯郸市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定向招聘岗位不限户籍。
10.学历、资格及专业要求:
(1)高中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职教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其中学前教育岗位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范围:学前教育、舞蹈表演、美术绘画、工艺美术、幼儿教育、心理、美术、音乐;现代农艺技术岗位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范围:种植、农艺、园艺、养殖、畜牧兽医、水产养殖、林业、园林、种子生产与经营、植物保护;卫生信息管理岗位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范围:护理、助产、卫生保健、计划生育技术、卫生信息管理、医学生物技术、眼视光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口腔工艺技术、康复技术、药剂、临床医学、内科、解剖学与组织胚胎学、药学。
(3)初中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4)小学教师岗位: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5)卫生类岗位(乡镇卫生院):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体专业等要求详见附件4;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口腔技术岗位要求考生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证;护理岗位要求考生具有护士资格证。报考药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岗位不要求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证。
(6)定向招聘岗位: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教育类岗位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卫生类岗位专业要求详见附件4。该岗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参加河北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以及在河北省服务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暂未取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关证明的,最晚在考察环节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合格证等材料,否则取消聘用。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河北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河北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已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3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11.对于报考教育类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初中教育,可报考初中和小学所有岗位。对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小学教育或小学全科,可报考小学所有岗位。教师资格证上未明确任教学科,结合本人所学专业确定报考岗位。
12.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最低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最低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13.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14.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以及其他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回避规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16日8:30至8月22日17:00
3.报名网址:http://lz.hebyac.com
4.资格初审及缴费: 报名者须如实填写各项资料,如有不实者取消应聘资格。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一经招聘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需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17:30,逾期未成功缴费的视作放弃。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
5.网上报名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先进行“用户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填表、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和提交审核等报名工作。
(4)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近期、免冠、蓝底、无美颜),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缴费程序。2023年8月22日17:00,报名、信息修改端口同时关闭,考生将无法报名、修改信息。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考生在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开考比例:各岗位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时允许该岗位已报名考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如考生放弃改报或无法改报的,将全额退还报名考务费。岗位报名、核减和取消情况在临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待笔试考试结束7日内工作时间到临漳县人社局(临漳县永阳路9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人事股)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出具的贫困证明或经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盖章的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时间共120分钟。教育类岗位笔试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能力测验两科组成。卫生类岗位笔试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能力测验两科组成,每科分值100分,满分200分。
笔试设合格分数线90分。单科0分或者总分低于90分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2.笔试要求。笔试地点在本县县城,笔试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以临漳县人民政府网通知为准。
3.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教育类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2:1的比例;卫生类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3: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报名网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安排及要求等详见临漳县人民政府网通知。
(三)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报考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临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居民户口簿(配偶是邯郸市户籍的提供结婚证和配偶的户口页,或父母、公婆、岳父母的户口页)或有关证明。“高校毕业生”、研究生及定向招聘岗位不用提供户口簿;
3.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及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证书验证;卫生类岗位按岗位要求提交相应的资格证及中国卫健委网下载打印的证书验证;
5.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提供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证明)等材料、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相关证件(证明材料)、退伍证等;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面试前,各岗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1.面试要求。面试地点在本县县城,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详见临漳县人民政府网通知。
2.面试方式。教育类岗位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卫生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面试时间总共为8分钟。
3.面试考察内容。教育类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教师基本素养以及设计教学、教材把握和实际授课能力。同一考场同一岗位说课题目相同。面试前将说课范围(每个岗位均为3个说课题目)在临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当天不安排现场备课。开始前由本考场第一名考生抽签确定具体面试说课题目。卫生类岗位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从业基本素养以及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等。
4.面试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个别招聘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如需要蛇形分组,则各岗位蛇形分组分招聘名额情况于面试前在临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5.面试打分。评委对考生的面试进行打分。评委打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有效数字。说课和结构化面试均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面试成绩每5人为一组在场外公示栏张贴公布。
6.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考生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临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7.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例如,某岗位比例内末位有3名考生总成绩相同,需要比较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前面的报考条件都相同,需要比较“学历(学位)较高者”。考生A具有1个本科毕业证,考生B具有1个学士学位证和1个本科毕业证,考生C具有2个学士学位证和2个本科毕业证,则这3名考生在“学历(学位)较高者”项目上条件相同,需要进行笔试成绩比较。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医院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临时指定并签订保密协议。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临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六)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
(七)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临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选岗
对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岗位(学科)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选岗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选岗顺序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岗顺序。
对于面试中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拟聘用人员,采用以下方式确定选岗顺序:同岗位各小组先由总成绩第一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岗,再由各小组总成绩第二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岗,依此类推。同名次者笔试成绩并列的,按照以下顺序确定选岗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选岗顺序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岗顺序。进入面试环节后,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岗位的各小组,如出现考生主动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该组其他人员选岗顺序不变。
(九)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临漳县人社局审核并报临漳县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首聘期原则上不少于5年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岗、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四)进入体检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均不再递补。
(五)对已经聘用后查实的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临漳县教育体育局 0310-4929803
临漳县卫生健康局 0310-4679119
临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10-8465706
监督举报电话:临漳县纪委监委 0310-7812388
附件1.临漳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pdf附件2.临漳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教育类).pdf附件3.临漳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卫生类).pdf附件4.临漳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条件表(卫生类).pdf
详情登录
http://www.linzhang.gov.cn/xxdt/ggtz/202308/t20230809_1928236.html
邯郸市2023年市直部门事业单位统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满足我市市直事业单位用人需求,进一步优化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批准,面向社会统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5名(其中:党群系统33名,政府系统172名)。现制定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及程序
统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统一招聘对象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2005年8月11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1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11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不限户籍。
6.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职业(执业)资格等条件。国外(境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7.职位要求中共党员身份的须在报名首日前履行完入党程序。
8.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合格,并适应工作需要。
9.考生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符合资格条件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
10.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具体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邯郸市2023年市直部门事业单位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等(见附件)。凡涉及到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职业(执业)资格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至2023年8月11日。
1.“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1年8月11日及以后毕业)、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1年8月11日及以后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定向招聘岗位:该岗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且考生应符合相应学历学位、专业、职业(执业)资格等条件。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参加河北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以及在河北省服务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暂未取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关证明的,最晚在考察环节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等材料,否则取消聘用。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河北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河北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3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3.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4.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5.教育类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求详见岗位条件表。
(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学位报考。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1.夫妻关系。
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5.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所列情形。
四、统一招聘实施步骤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邯郸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hd.appms.cn)
报名及信息提交时间:8月11日9:00至8月17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8月11日9:00至8月18日17:00
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为避免报名后期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网上初审。
2.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基本程序:
(1)报名准备。请考生开始报名前,详细了解本次招聘的程序步骤、有关政策和招聘岗位条件。
(2)注册账号。进入网址,点击“考生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按要求上传照片。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考生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3)填报信息。注册成功后登录,选择要参加的考试名称,进入报名环节。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报名须知》,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确定信息无误后,提交等待审核。
(4)提交审核。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的,将进入缴费程序,不能再修改信息;审核结果为“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请考生及时查阅审核结果,以便审核未通过时,在报名信息提交截止前有充足时间再次提交或改报其他岗位。
(5)完成缴费。报名考务费100元/人,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支付。支付方式:支付宝。特别注意:确认“缴费成功”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未按时间完成缴费者视为放弃报考。
3.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播音员主持人岗位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时允许该岗位已报名考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如考生放弃改报或无法改报的,将全额退还报名考务费。
4.准考证打印:由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5.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待笔试考试结束次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出具的贫困证明或经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盖章的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城乡低保家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综合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教育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医学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能力测验》。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满分为200分。
综合类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教育类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教育专业能力测验成绩。
医学类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医学专业能力测验成绩。
2.笔试时间:本次考试在市主城区设置考场,考试时间为2023年8月26日,笔试通知详见: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d.gov.cn/)。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法定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招聘笔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为90分,低于90分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作弊、缺考或一科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3.各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综合类、医学类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3:1的比例;播音员主持人岗位按照不高于5:1的比例;教育类岗位按照不高于2: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报名网站通知。
考生需本人到场进行证件审核,按照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等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毕业证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医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教师资格证及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证书验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
2.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应提供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证明)、退役证、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等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等材料;
4.报考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委或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经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发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严重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责任。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资格。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市主城区设置面试考场,进入面试的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地点、时间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单》和法定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面试方式。综合类和医学类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教育类、市委党校岗位采取试讲方式。邯郸新闻传媒中心播音员主持人岗位采取出镜面试形式(通过现场播报、即兴主持等方式)。面试实行百分制。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3.面试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个别招聘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如需要蛇形分组,则各岗位蛇形分组分招聘名额情况于面试前在报名网站公布。
4.总成绩计算。
播音员主持人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 。
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5.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或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则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加试,加试总成绩高者进入体检。面试成绩、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布。
进入面试环节后,因考生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生应做好提供有关材料和档案准备工作。考察主要是对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招聘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班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请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等。
(四)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不再通过其他渠道通知。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310-3111095(党群系统:市委组织部)
0310-3111514(政府系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招聘考务咨询电话
0310-3111654(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
0310-3115983(市纪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
0310-3060123(市纪委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附件:
1、01-邯郸市2023年市直部门事业单位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综合类-党群系统)
2、02-邯郸市2023年市直部门事业单位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医学类-党群系统)
3、03-邯郸市2023年市直部门事业单位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教育类-党群系统)
4、04--邯郸市2023年市直部门事业单位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综合类-政府系统)
5、05--邯郸市2023年市直部门事业单位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医学类-政府系统)
6、06--邯郸市2023年市直部门事业单位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教育类-政府系统)
7、07--邯郸市2023年市直部门事业单位统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试大纲
8、08--邯郸市2023年市直部门事业单位统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须知
9、09--邯郸市2023年市直部门事业单位统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问题解答
详情登录
http://rsj.hd.gov.cn/Home/Article/d09eacbd-c452-4584-90b8-3ad6f6a17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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